一年之计在于春。对于广大2021届高校毕业生而言,“金三银四”正是求职择业的黄金时期。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达909万人,较上年增加35万人,加上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经济增长还未恢复到疫前最高水平、国外疫情防控致使留学机会紧缩等原因,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去年疫情发生后,全国各地暂停举办线下招聘会,开启了线上招聘模式,从线上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投递简历、线上测评、线上面试,到最后发放offer,招聘方和求职者均通过网络进行对接。在线招聘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难以避免有些“陷阱”——不法分子利用毕业生急于求职或内心浮躁、急功近利的心态,以在线招聘为幌子,从事诈骗活动。正如央视2020年12月初报道的“求职陷阱·模特卡的背后”等各种五花八门的求职招聘陷阱和套路更是不胜枚举。
据51job“求职安全系数”调查,四成职场人曾遭遇职场“陷阱”。求职套路多,对于涉世未深的广大毕业生们,更要擦亮双眼,以慧眼辨真伪,用专业有效的方法保护自己。
转变观念忌三心,务实奋斗真青春
有没有一种工作真的符合“钱多事少离家近,位高权重责任轻”?身处职场的人都明白,权利与义务对等,责任与收入挂钩,钱多一般要求责任也大,相应的工作内容也多,至少特别重要。钱多事少离家近、位高权重责任轻的岗位,只存在日常调侃的段子中,生活中很难遇到。但这些看似简单的常识,由于职场内外的信息不对称,圈内人不上当,圈外人不警惕,不法分子就经常利用毕业生追求高薪、渴望轻松晋升的心理做起了“生意”。
对于大学生来说,首先,应该树立客观现实的就业观念,务实的成长成才观念和理性的薪资观念。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它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薪资的提升与工作经历、业绩等有着密切的正向关联,并非“天上掉馅饼”。
特别是在求职中切忌“三心”:第一是忌贪心,看到“高薪”字眼首先要掂量一下自己能力是否达到标准,一般来说远高于行业平均薪资水平的招聘本身就存在陷阱嫌疑,求职者需要了解市场行情价,横向比较一下其他公司岗位薪酬。第二是忌急心,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急于找工作的心理让一些不法分子找到了借机骗财的机会,以报名费、服装费、培训费、证件费等各种名义收取应聘者的费用后便人去楼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入职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所以当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警惕各类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等不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打击。第三是忌粗心,眼下一时的工作难找但并不等于“拉到篮里都是菜”,如果仔细研究还是能看清招聘中的大多数猫腻。求职者要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兴趣爱好、职业发展等,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脉络有个清楚的构想。
打铁还需自身硬,求职准备不可少
当前招聘信息众多,我们要结合自己的专业所长、个人发展等锁定岗位。既不能一份简历闯天下,也不能仓促上阵,“软的”“硬的”都要抓。参加面试前,可以提前了解公司的情况和公司最新的动向,提前准备自我介绍和个人经历;视频面试时,保证网络通畅,手机或电脑摄像头能够正常打开,背景干净,穿着大方得体,讲话自信,逻辑清晰。同时,还要注重克服“校园思维”。毕业生从离开校园、迈入社会后的第一步,就要不断地学习并完善自己,适应职场岗位的需要。可以在进入职场前多参加校内就业指导中心准备的就业指导课程和实践活动,并积极做好专业知识的储备。如果有机会可以提前参加实习,加深对目标公司及行业的了解。同时,多向有社会经验的前辈请教、学习,以尽快适应工作的节奏。
就业信息哪里找,正规平台最可靠
对于感兴趣的用人单位,大学生可从工商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天眼查、企查查等企业信用查询网站查看公司基本信息,同时也可以到企业的官方网站查看企业的简介、发展历程、合作客户以及团队展示等,在官网上找到企业联系电话核实招聘信息真实性。官方平台对招聘公司的资质证书与招聘职位的合理合法、真实有效和实效性实时审核与监督,安全性比较高。如果发现信息有不匹配或者无相关数据的时候,要谨慎对待。
参加网络双选会时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切忌因急于就业而盲目地向任何在线“HR”海量发送简历,特别是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和银行账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非法分子窃取、利用而造成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另外,传销组织可能利用少数大学生梦想一夜暴富、急于求成的心态,或者利用大学生社会阅历浅等情况,高薪加花言巧语诱骗其加入,危害其人身财产安全。毕业生要提高辨别真伪和提防诱骗的能力,一旦发现非法传销活动,立即向所在学校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就业合同的不同形式,具有法律效力。面试完毕,要慎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三方协议。签订协议时要充分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不要盲目相信任何口头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聘单位录用员工应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不是产品推销协议。毕业生要提高警惕,不要去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更不要盲目签字,随意交钱。
遭遇套路莫慌乱,权益维护有利器
陷阱之所以会成功,在于其总让人防不胜防。我们不仅要有敏锐的自我警惕意识,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还要有专业的保护武器。万一误入陷阱,被套路了,不必惊惶失措。
2020年12月1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4号令发布了《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这是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对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准入、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为求职者参加网络招聘保驾护航。另外,国家《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都是我们维护就业正当权益的法律武器,遭遇求职陷阱或就业欺诈等,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涉及就业纠纷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诈骗是老套路,但是实施诈骗的手段却不断在升级、演变。毕业生们要端正心态,擦亮眼睛,做好分辨,积极维权。预祝广大毕业生成功就业,获得自己满意的工作。
来源:中国大学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