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简章

发布时间:2018-06-12    浏览次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一份崇高而光荣的职业,是和平时期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从事这项工作,不但有应有的报酬、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而且还能锻炼就业人员的意志、性格、社会责任感,十分有利于青年的人格成长,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一、招收计划 全市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事应急通信保障岗位)20名。

二、招收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

(二)政治审查合格;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通信保障类工作经验或从事通信保障工作的优秀退伍士兵可适当放宽年龄(1-3周岁)限制;

(四)身高在1.60米以上;

(五)身体健康,符合《兵役法》应征青年体格检查标准;

(六)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通信保障类工作经验或从事通信保障工作的优秀退伍士兵可优先录用。 二、相关待遇 新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应急通信保障)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签定合同后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高危补贴每月500元、并根据日常表现每月发放奖励工资(评定标准为:优秀 500元/月,良好 300元/月,称职 200元/月),每年递增工资,并严格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休假8天的标准,对未及时安排休假的消防队员,按照80元/天的标准发放未休假补助,从事应急通信保障特殊岗位的,享受特殊岗位津贴。政府专职消防员(应急通信保障类)伙食费标准享受现役士兵同等待遇,食宿、服装由消防支队按照统一提供。同时,与招收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签定劳动合同,并参加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5种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达到支队规定条件的,购买公积金。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集中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招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二)报名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

(三)报名地点:日照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警训科(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39号) 联系人:金参谋(电话:17863360128、0633-8099015) 张参谋(电话:17615824626、0633-8099000)

(四)报名办法。应征对象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原工作单位证明信,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资格审查。新招队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贯穿整个招收工作全过程。

(六)工作流程。招收对象到消防支队报名→招收工作组人员负责指导应征对象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新招队员花名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招收对象领取《政审表》后到学校、工作单位、村(居)民委会填写鉴定意见,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鉴定意见,并及时将《政审表》上报招收工作组→招收工作组对应征对象资格审查通过后,集中组织招收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役士兵《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招收对象政审、体检合格后,统一参加支队培训。

(七)档案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档案应包括:《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四、组织培训 由支队统一组织新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教育训练。